广州交通维基编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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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编辑指南是为了规范各条目的形式和风格,方便阅览和管理,各用户可参考本指南开展初步编辑工作。

本指南可能仍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果你认为这一指南无法适应编辑需要,可以尝试探索新的、更好的方法;如果你想对现有的条目形式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或者要添加大量不符合本指南的页面,请务必与其他编辑者和管理员充分讨论。

使用Wiki编辑

在广州交通维基(以下简称“本站”)上编辑需要用到Wiki语言。本站社区提供了可视化编辑器,可以方便地编辑内容不复杂的页面。

语言

本站遵循国家语言文字规范规定,除以下特殊情况外,所有内容请使用简体中文撰写。

  • 链接至使用其他语言的网站,需要在文中使用其它语言的;
  • 模板或其他代码中不得不使用英文的;
  • 需要引用的原文采用繁体中文或其它语言的;
  • 原文为其他语言,而没有合适的中文译名的(不包括简繁转换);
  • 其他不便使用简体中文特别说明的内容。

用词

港澳台及海外使用汉语的国家/地区在词汇运用上有所不同,编辑者请使用中国大陆常用的词汇,并请避免出现误解,举例:

  • 可以使用“巴士”、“公交车”、“公共汽车”,但不能使用“公车”(“公车”特指公务用车)。
  • 使用“地铁”和/或“城轨”,而不是台湾省惯用的“捷运”。
  • 使用“刹车”或“制动”,而不是“迫力”和台湾省惯用的“煞车”;使用“方向盘”而不是港澳地区惯用的“軚盘”;使用“换挡杆”而不是港澳地区惯用的“波棍”;使用“按钮”而不是港澳地区惯用的“掣”。
  • 不能用港澳地区惯用的“乳猪纸”、“乳猪盘”、“波板糖”(指圆形公交站牌)等其他地方的特色用语,以及“行走”等引发歧义的非标准词汇。

版权

请严格尊重知识产权,不要在未经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搬运其他作者的作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单纯事实消息;
  •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对于上述内容,可以适度取用。另外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在上述内容之列。

若要转载或摘录其他采用CC-BY-SA许可协议提供的内容,请规范注明原作者名称。

合理使用

对于“合理使用”(未经原作者许可,以非商业用途适度取用他人著作),只有以下情况可以“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 作品记载的事物已经灭失(例如已报废的旧车、已取消的线路),或者作品记载的是重大历史事件;
  • 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或政府机构的标志、宣传资料、车票等文件。

“合理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 适度取用,仅当有明确目的时才使用,这一目的必须是为了更好地展现本社区条目的内容;
  • 在上传文件的说明中写清原作者名称,并选择正确的协议;
  • 不得擅自篡改他人作品;
  • 翻拍或翻录他人作品(例如用手机拍摄屏幕上其他人拍摄的照片)得到的作品,同样需要合理使用。有关图片使用守则,请参阅:广州交通维基图片使用条例
  • 上传他人作品后不能长期闲置。

关于新建条目

新建条目前,请先在本站上搜索,看看是否有相同内容的页面。

除了查看是否有相同内容的页面外,还需斟酌是否有必要为新内容另开条目,基本原则为:以广州的公共汽车线路、非专营巴士线路(如约巴士、各类便民车)、地铁线路、客运班车、出租车、交通基建等为中心。

以下几个案例可作为参考:

  • 与广州无关的内容不应在此建立条目。
  • 对于一条线路的特别班次(包括区间线、大站快车、左环、右环、分支线路或副线等),若仍然使用了主线的编号,建议放在原条目内。
  • 对于一个设有多个分站台的站点,只设立一个条目。
  • 线路如果不在广州市设立站点,或跨市线路广州方不派车营运,不应建立条目。
  • 与广州的公共汽车线路、非专营巴士线路(如约巴士、各类便民车)、地铁线路、客运班车、出租车、交通基建等相关的严重事故、影响线路正常运营的重大事件等,可以设立新条目。
  • 可以建立广州的公共汽车线路、非专营巴士线路(如约巴士、各类便民车)、地铁线路、客运班车、出租车等运营企业的条目,曾经或者即将提供这些服务的企业也可以为其建立条目,如果企业的股东主营业务不是交通运输行业,不建议新建企业股东的条目。
  • 可以建立客车车型条目及其厂商的条目,但该车型应在广州公交行业或道路客运行业中使用,或曾经使用,或即将使用。
  • 可以建立与巴士、地铁和/或出租车运营模式、规章制度、设备、技术、文化等相关的条目,但这类条目最好要言之有物,例如没必要为公交车的地板另外建立条目。
  • 为避免侵犯他人名誉权,不建议建立人物相关的条目,不论该人物是否知名。
  • 不能建立现实中不存在的事物或事件相关的条目。

关于子页面

标题中含有斜杠“/”的页面,会被视作斜杠前面部分所指条目的子页面,子页面的标题下面会显示返回条目的链接。

子页面并不会自动与条目归入同一分类下,条目如果不插入链接,也无法显示其所有的子页面。如果建立了子页面,请做好分类和链接工作。

何种情况下设立子页面,取决于编辑的需要,一般可将子页面视作条目的一个章节或者补充资料,也可用于图库等,但不建议将线路条目作为子页面放在运营公司的条目下。

关于标题命名

  • 标题应尽量简洁,但不应过度简短以至于引起误解或歧义。
  • 对于重名的条目,可在后面用中文状态下的括号加以标注,或根据情况改用其它名称。
  • 英语字符和阿拉伯数字均使用半角字符。

线路条目

站点

  • 所有中途站点采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及市郊五区交通运输局列出的官方命名,不用带“站”字。如果和地名相关的条目撞车,请直接并作一个条目。
  • 对于长途客运站,采用客运站官方名称即可。

车型

  • 应当采用国家发改委汽车公告、车辆铭牌中使用的车辆型号。由于型号本身已区分厂家,不需要在条目标题前面另外加上厂家的名称。

机构

  • 对于所有运营企业,原则上使用全名。

内容撰写

只要能将条目主题解释清楚,采用何种形式皆可,但请留意以下特别要求:

  • 用语应尽量浅显直白、通俗易懂,不应过分修饰,但也不应过于口语化,禁止使用网络用语(例如“绝绝子”、“YYDS”)和各类梗。
  • 表达要力求清晰,避免模棱两可,避免出现语病。
  • 语言力求精炼,不要灌水,杜绝营销号用语。
  • 请勿随意以任何理由打断他人正在编辑的页面,不同用户两次编辑之间建议间隔15-20分钟。打断他人正常编辑乃不道德的行为,敬请自重。

用户页规范

事实核查

由于包括广州在内的多家媒体网站(含中央驻粤媒体)会定期清理旧新闻,再加上公交线路调整的资料未必会全部刊载出来,几乎不可能做到所有资料均有来源,也不可能完全不使用第一手资料,故不对资料来源作具体要求。对于存在较大争议的内容,请暂时删除。

部分媒体会曲解官方的信息,请不要将媒体的信息作为绝对权威。

常用模板

分类

条目编辑完成后,请酌情为条目加上分类。在将条目加入分类前,请先查看分类页的指引。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分类,可以新建分类。为方便查找,所有的分类应放在下,或者该分类的子分类下。